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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11月19日 星期六

關於奴役

近日看見美國與台灣的政府都是一團亂,讓自己長久以來的認知有了更好的說法。

人類文明就是一場場「爭著去取得奴役人群的權力與權利」、以及一段段「由小至大的反奴役過程」交織而成。這兩者交互而生:可同時發生;或是互為承繼。

文明的發展,就是從人與人爭奪利益與資源作為開端。

一個人同一個人鬥爭,互有輸贏。為了提高把握,於是兩人,三人,乃至多人成群,分工合作去鬥爭一個個人或是較少的人群。人有求生本能,所以團結起來,分工合作去面對敵對的人群的進攻與鬥爭;是被動的去保有自己的利益與資源。

當規模更大,方法變化更多以後,人群開始有了組織,例如部落,以及國家。

國家的制度在人類文明史中佔了絕大部分,也就是數千年,不斷的有國家成立與滅亡。在這些國家的領導人中,也不乏飽學之士,嘗對歷史有深入的了解。所以會建立一些制度,方法,望以之令國家運作得更有效率。這些方法都是建立在人群的運作之上,種種方面,都不會是個人。

當然國家一開始一定是一群人利益的結合,但若把所有曾經出現過在歷史上的國家(有國號,有領導人,有土地,有人民就算)都算進去,只怕比例不少的國家,這種結合的轉變很快就變了景象:統治者跟其國家中大部分群眾的利益重疊甚少,領導人多半是在奴役大部分群眾;尤其是越接近現代,越是如此。

民主制度當然開啟了新頁,其好處就不用多說了。但我覺得,民主是運用更有效率的手法去「奴役」群眾,但是其奴役的程度又比不上共產黨。

為什麼用奴役一詞呢?因為很多時候沒有辦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去活著。能夠不繳稅嗎?那些憲法裡的義務是從哪裡來的呢?我是沒有辦法理解,為什麼人要對另外一個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人或幾個人有義務?

舉例來說:當汽車停在路邊,稍後不翼而飛時,我們要付錢。但是對象不同時,就有不同的名詞:擄車勒贖跟拖吊保管,但在我的解讀裡面,這是一樣的,因為都沒有選擇的權力。

只怕現在的人類,是沒有辦法擺脫被奴役的日子了,因為全地球表面的土地,都被所謂的國家給佔領了。

民主制度裡面,又產生很多小遊戲,加上通訊媒體,無一不是有權力的人在想辦法奴役著相對沒有權力的人。

平等,從來沒有出現在人類歷史裡面。總會有人有辦法掌握大權,總有人要被奴役;不管合法非法,前者都是真正意義的領導人。

簡單的說,所有奴役的背後,都是暴力,差別在於暴力不可理喻的程度有多嚴重而已。人類文明,就建立在這些暴力之上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"人類文明,就建立在這些暴力之上。"

說得好啊! 你肯定能夠成為反政府組織的理論大師。我的想法跟你差不多, 長久以來在觀察的是, 這"暴力"的細緻程度到哪裡? 國家暴力在所難免, 要不然沒事就要帶槍出門也非吾人所願, 這倒是個難題.

魚竄 提到...

我很羨慕小國寡民的日子。

大家住得不算太近,至少走個十分鐘才能到達鄰居的門口。

平常沒事不大來往;人跟人也沒有什麼組織;就只要自給自足而已。

只是,這種日子難保不會出現橫行鄉里、魚肉鄉民的人或組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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