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符合公平正義、照顧弱勢,用此方法實行,其法如下:
1。先定義最低門檻,低於此門檻的薪資,不予執行,例如30000NT
2。尋求計算參數,以最低門檻薪資30000開根號,得到約173,以173作為計算參數。
3。超過的30000NT的薪資者執行減薪 -- 原始薪資開根號後乘上計算參數即可得到減薪後薪資。

1。先定義最低門檻,低於此門檻的薪資,不予執行,例如30000NT
2。尋求計算參數,以最低門檻薪資30000開根號,得到約173,以173作為計算參數。
3。超過的30000NT的薪資者執行減薪 -- 原始薪資開根號後乘上計算參數即可得到減薪後薪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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